第1207章 豁出去了-《至高使命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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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在我们先听一下原告方的诉求。”
说着,陈忠奎的目光看向了黄子荣。
黄子荣抬起头来,目光盯着金贞焕表情坚定的说道:“陈市长,我强烈要求辰州县法院能够按照法定流程,将那块儿司法拍卖的土地以及相关的产权过户给我,因为我是完全按照司法拍卖的流程,拿到了这块土地,我作为一名参与拍卖的商人,我没有违反任何法定流程。
虽然辰州县法院执行局的张发景告诉我,说是评估报告存在严重的失误,这次的拍卖只能就此截止,但是他同时也告诉我,辰州县法院不可能出具书面文件来承认此事。
那么我有几条疑问,第一,如果说评估报告有问题,那么请问,辰州县法院作为司法拍卖的主体责任方,有没有切实的履行好针对评估报告的监督检查的责任。
我相信,但凡是稍微负责任一点的工作人员,如果发现评估报告有问题的话,应该及时提出问题,并及时纠正。
第二,就算是辰州县法院的工作人员没有尽到监督检查的责任,那么请问,公证方难道也没有看出评估报告上存在的问题吗?如果他们发现了,为什么不说呢?如果他们没有发现,为什么要出具公证书呢?
那么请问,这份评估报告上面既然同时有评估方,辰州县法院,以及公证部门的签字和盖章,那么这样的评估报告到底算不算是有效合理的呢?
我第三个疑问是,金贞焕金老板曾经给我打电话,在电话里他明确的告诉我,这次的司法拍卖原本就是内定给他们的,而不是给我的,如果我不识好歹非得揪住这个项目不放的话,他有的是办法让我后悔莫及。
而现在的情况正是如此,我倾家荡产买下了这个项目的土地和房产,而最后,辰州县法院却否决了这项交易,在不出具正式文件的情况下,口头告诉我这次拍卖无效,让我主动去申请退款。
那么我想请问,如果这次中标的是金贞焕老板,那么辰州县法院方面所说的评估报告有问题还会出现吗?
是不是说,这个原本价值在2000多万的土地项目,如果是金贞焕老板竞拍下来,那么所有的一切都不会发生,都会按照默认情况将项目交给金贞焕老板,但如果这个项目被我或者被其他人竞拍成功了,那么这个项目中原先所存在的猫腻就会被抖落出来,作为否决这个项目的武器。
而且,金贞焕老板还曾经亲自跟我说,这个项目是辰州县打算用来招商引资的,所以不可能交给我来做。
那么请问,如果说辰州县方面想要通过这个项目来招商引资的话,为什么非得走这种虚假的流程呢?这样做真的合理合法吗?”
黄子荣今天豁出去了,尤其是当他看到李天逸这位宁康市的市长也出现在现场的时候,他彻底豁出去了,因为他知道,李天逸是一个眼睛里不揉沙子的好市长,是一个一心一意想要为老百姓做事的好市长,如果错过了这个机会,他再也没有翻身的可能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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