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余娉不敢抬头看明镜高悬的牌匾,心中却是既怒且恨。 她生在世外青丘,父母皆是狐仙,出生时便可化为人身,天资在青丘来说,也算是相当不错。 虽贪恋人间繁华有趣,这几年都在人间玩耍,可她也没想过,有朝一日她居然要遵人间的规矩,受人家衙门的审问。 她乃世外仙姝,纵使在凡间犯了些许小错,也不该在这凡尘俗世里受屈! 只能说形势比人强,药王庄背景深,嚣张跋扈,势压青丘,为了阿爹阿娘,她只能委屈些。 “堂下所立,可是嫌犯余娉?” 余娉听堂上开封府尹包拯,将张琪等女子遇害,陈芸等女子被掳之事说了一遍,不禁有些心不在焉。 她自然知道,随意杀人不好。 师父说过,她们这些小狐狸想要修成正果,是很难的事,如果在外面随意杀害生灵,那这条路就会更难。 阿爹阿娘都叮咛她,人在凡间,处处小心,不要被人欺负,也不要闯祸,她向来做得不坏,瞧药王庄的那位少主救了她一回,她都屈尊降贵去给她当使女,一当便是三年,期间恭恭敬敬,没有半分违逆。 这次她相中了小书生,的确是错了,在青丘,她们也不能随便抢别的狐狸的情人,真要抢,那是要打架的,碰见脾气暴的狐狸,说不得要不死不休。 但药王庄的少主不一样啊。 三界六道谁不知,药王庄少主玉英,其实只是个饵食,生来就是为了要喂龙的。 她,一个喂龙用的人,要情人何用? 自己还好心好意地想帮她的忙,为她寻些代替的物件,现在可好,药王庄的仆从反而盯着她不放,真是好心没好报! 她一边走神,一边听堂下包府台问话,把头低更低些,依旧不发一语。 包拯略一皱眉,并不在姓名之类的问题上纠缠:“堂下,药王庄欧阳雪义士,指证你为挖心案凶犯,你可有话说?更夫陈老大指你于十月初五,三更天从朔月客栈绣楼里撞破窗户逃离,途中踢断了陈老大的右腿,你可有话说?” 外面嘈杂声四起,公堂之上,包拯目光威严,声音肃穆中又带着凛冽。 余娉心中并不在意凡人如何,此时竟也有些害怕,她闭上眼睛,小声啜泣,却是仍然不说话,面上凄楚,好像有许多委屈,许多难言之隐。 郑宇顿时直起身高声道:“这难道还不明显?娉儿曾做过玉英的使女,她能说什么?她敢说什么?她能指证玉英不成?” “不得喧哗。” 包拯蹙眉,略一沉吟,到底没用刑。 虽然被东京城的老百姓们敬重,人人都道开封府尹包拯是青天,但他本人其实并不拒绝用刑。 只要对人体不会有无法恢复的伤害,他认为有时候用刑很有用,可是用刑也要分人,分事。 通常只有案情明朗,他已确定凶手是谁,只差一份口供,偏这凶犯是个步入棺材不掉泪的混账时,他才会尝试用刑。 显然现在还不到时候。 案情越是重大,情况越是严重, 略一沉思,包拯便宣布退堂。 众人退到了后堂,不等包府台开口,公孙先生先苦笑道:“开封府衙役赶往陈留郊外,从山洞中救出陈芸等四位女郎时,根本没有见到凶犯,身为证人的欧阳义士到是言之凿凿,但他是药王庄中人,采纳他的证词必须谨慎。” “依公孙策看,还是等此案关键人物,那位少主到场,再来审理为好。” 包拯颔首,随即叹了口气,苦笑道:“只怕时间拖延太久,我等得,苦主等不得,我们那位陛下也等不得。” 公孙策也道:“而且还有不足一月就要过年。年前此案若还是无法了结,那我开封府上下恐怕都要吃挂落。” “从现有信息来看,药王庄少主恐不是一般人,想要寻她,没那么容易。” 包拯轻轻摇头,“江湖中人多数桀骜不驯,药王庄若真如诸般传言中那般神秘,他们的少主恐怕不会喜欢和官府打交道,想将其请来,怕是要很费一番周折。”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