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1/3)页 厉锋和赵锦瑟闹了一早晨。 又一起吃过午饭。 赵锦瑟才回到自己家休息。 而厉锋刚准备出门的时候。 来了客人。 唐森。 这位唐家的少爷,拎着一堆吃喝大摇大摆上门来。 丝毫没把自己当外人。 “怎么? 厉兄弟要出门?” 唐森发现厉锋穿着整齐。 “嗯,去看看我老朋友!” 厉锋淡然道。 “你朋友就是我朋友!我陪你!” 唐森拍拍胸脯。 “好!” 厉锋没有反对。 唐森是本地人。 近些年的状况,了解得比他多。 两人上了黑色商务车。 向袁强家驶去。 “唐森,听说你有个外号,叫小孟尝?” 车内,厉锋微笑道。 “厉兄弟消息挺灵通啊!” 唐森颇为意外,“这都是朋友开玩笑的!” “我啊,相貌一般、没啥能耐,就喜欢交朋友,不值一提!” 嘴上说着不值一提,但是不停挥动的小手和笑开花的脸,已经把他出卖。 唐森……超喜欢这个外号。 根据调查,唐森,算是一个异类。 没有富家子弟的毛病。 反而愿意在红尘打滚。 路边的乞丐,他能聊一天。 临走还出手给上万八千。 村里的屠户,他能把酒言欢。 有人欺负到屠户门上,他抄起凳子就能帮忙打群架。 甚至,风月之地的姑娘,也有一票关系铁磁的。 姑娘半真半假说,愿意让他白睡。 唐森却直接拒绝。 表示,只是欣赏姑娘的性情,而并非为了龌龊的目的。 总而言之,唐森这个人——仗义疏财,救人急难,颇有古时孟尝之风。 无论地位高低,在唐森眼里,一视同仁。 “小孟尝……这外号挺拉风的!” 厉锋微微笑道,“你是这么想的?” 唐森一拍大腿:“嗨,没什么想法,就是单纯得觉得,应该多走走,多和别人聊聊,用别人的视角看世界,会得出很有趣的东西!” “人家看得起我,就多聊几句。 看不起我,就少聊两句。” “条件不如我,我就顺手帮帮。” “条件比我好……嗯,这样的人,多半也对和我交朋友没什么兴趣。” 唐森耸耸肩。 赵猛别有用心得问道:“唐少,如果真有大人物和你交朋友,你怎么办?” “交啊!” 唐森眨眨眼,理所当然道,“大人物看世界,眼光视角更不同,能跟着学到不少。 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