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7章 沙邑-《孤王甚慰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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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元煜看看那瓶子,回头,初华已经穿好了衣服。

    “留着吧,”他没有接,“你这伤不是一时半会能好。”

    初华想了想,觉得也对,把药瓶收起来。

    一时无话,车厢里很安静,只有车轮和马蹄行走的嘈杂声。

    初华瞅瞅元煜,或许是刚刚经历一场意外,或许是身处黑夜,她的心思冷静下来。初华不是胡搅蛮缠之人,想去过往种种,忽然觉得,面前这个人,虽然做事奸猾舌头略毒,但终归待她不差。

    片刻,她轻声道,“那个,你……其实挺好的。”

    元煜讶然,看向初华,光照昏暗,看不清表情。

    突然得到她这般褒奖,元煜有些受宠若惊。

    “是么,多谢。”他说,“为何突然这么说?”

    “想到了就说了。”初华道。

    元煜扬扬眉,觉得这一点倒是实至名归,自己没什么可反驳的。

    “知道就好。”他淡淡道。

    初华想了想,觉得心底的那个想法似乎考虑成熟了,过了会,道,“以前的话我收回,我可以继续帮你钻研那些火器。”

    元煜听到这话,心中一动,目中亮起了光。

    他感到十分意外,这个小家伙今天是怎么了,吃错了药全都想通了?

    “不过我有要求。”初华道,“我要是何时想回中山国,你不能阻拦。”

    “那当然。”元煜露出微笑,这是很合算的买卖,对于她的本事而言,这算得什么条件?他问,“还有别的要求么?一并说。”

    “暂时未想到,想到再说。”初华只觉扬眉吐气,骄傲十分。

    元煜加强了警戒,那次遇袭之后,再也没有再遭遇过刺客。

    初华也在第二日回到了自己的马车上,不过,她发现,众人行走的路线开始弯弯道道起来,今天往东,明天往北,与既定的去向全然不一样了。路程过了一半之后,元煜收到一份密信,看完,露出笑容。

    “去过互市么?”他忽而看向初华,问道。

    “互市?”初华眨眨眼。

    一场大风刚刚刮过风,天空澄净。

    沙邑座落于边境,临近大漠,因设有最靠北的互市而闻名。这是一个不小的城邑,内地的各色货物和外族的特产,每日源源不断地从各处城门运送进来,又运送出去。这城邑由汉人管理,却囊括着各色人等,汉人、匈奴人、羯人、羌人、氐人……甚至遥远的身毒人,都能在这里见到。

    初华穿着一身胡人少年的衣服,跟着元煜等人,骑着骆驼,扮作商旅的模样,在沙邑的城门前等了好一会,那守门的军士才验完了文牍,放他们入城。

    街道上,人来人往。各处街道皆商铺林立,大小买卖都有,熙熙攘攘,人口之繁盛,让初华咋舌。

    “原来这就是互市。”她好奇地看着路旁一个吹笛子让毒蛇起舞的人,片刻,又转向一队豪华商旅,骆驼上满载着货物,还坐着几位浑身金灿灿的胡姬,轻纱掩面,香气夺人,露出一双漂亮的大眼睛。

    “那是要卖到中原去的舞伎,”田彬难得遇到有个什么都不懂的人,跟她并排走着。叽叽喳喳,“中原里的富户如今喜欢养一两个胡旋舞跳得好的胡姬,宴会请客,倍有面子。”

    “那肉也不错!”初华又盯着街边一处热闹的食肆,门口,一直整羊放在炭火上烤着,一个光着膀子的健硕胡人正在给客人割羊肉,刀子使得漂亮,教人看着便想流口水。

    “那可是这边最负盛名的美食,”田彬笑嘻嘻,“等会安顿下来,我等也去吃些。”

    初华心花怒放,看看坐在马上的元煜,他贴了一脸络腮胡子,穿着宽松的衣袍,还缠着头巾,看上去,就是个常年行走的商人。

    先前看到他装扮成这副模样的时候,初华就有些佩服。这个朔北王,真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,一点顾忌都没有。

    “为什么殿下要扮成商旅?”初华不解地问,“他是朔北王,直接过来不就是了?”

    田彬一副“这你就不懂了吧”的神色,不答却问,“你可曾发现,这里没有朔北军的军士?”

    初华四周看了看,的确,无论是城门查验文书的,还是街上巡视的,都不是朔北军的军士,服色并不一样。

    田彬道:“沙邑有沙邑都督府,自设府兵。朔北军不驻此处,便不是殿下的地盘,殿下不过来此看看,要是顶着朔北王的头衔,那可就两样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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